各投标人:
1、检察系统服装制作采购(KWOZ2G201007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
2、检察系统服装制作采购(KWOZ2G2010075)项目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及澄清: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中的“服装投标产品”指本项目各分标所采购的各项产品;
(2)各分标样品(包括面料)递交时间均为开标前1天(正常工作时间)递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递交的样品将被拒收。要求提供样品的各个产品如果有男女区别的,样品只需提供一套(件)即可。样品及衣架不允许有投标人或厂家的标识;
(3)招标文件第16页A1分标第2项货物检察夏装夏裤布料“技术标准、规格及要求”中的克重原为“225g/M”,现更改为“215g/M”;
(4)招标文件第20页C3分标的技术标准、规格及要求增加如下内容:
领带颜色:红色、蓝色(数量各一半)
款式:易拉得;
表面布料:真丝;
执行标准更改为:按2009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JCFB/T013-2009执行。
(5)招标文件第8页中的“2007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更改为“2009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