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工程预算控制价编制依据广西区水利厅、区发改委、区财政局以桂水基[2007]38号文联合发布的《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系列定额》;广西水利厅以桂水基(2004)46号文发布《关于在我区水利工程水电建设工程实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通知》;国家、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本工程各标段预算控制价均按经审核后工程总造价下浮5%后进行确定,各分标预算控制价(含税款、保险等项费用)如下,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Ⅰ标段经审核后工程总造价为2242596.00元(含税款、保险等项费用),预算控制价为2130466.20元;
Ⅱ标段经审核后工程总造价为2243147.00.元(含税款、保险等项费用),预算控制价为2130989.65元;
Ⅲ标段经审核后工程总造价为1737226.00元(含税款、保险等项费用),预算控制价为1650364.7元;
Ⅳ标段经审核后工程总造价为1689464.00元(含税款、保险等项费用),预算控制价为1604990.80元;
Ⅴ标段经审核后工程总造价为3015557.00元(含税款、保险等项费用),预算控制价为2864779.15元。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定于2009年11月24日上午9时整。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