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标人:
路桥费年票标贴采购(KWAD2J2009042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需作如下更改:
一、竞标人资格更改为:“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生产或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或防伪科技产品,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本项目的付款方式更改为:“付款方式为: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80%,一年内付清合同总金额的15%,余下合同金额的5%留作质保金”。
三、第14页“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售后服务及要求增加以下内容:
*4、开标时竞标人须提供防伪年票标贴打印系统的系统演示;演示时间为15分钟,要求竞标人自带笔记本电脑进行演示。演示目的:1、考核年票标贴打印系统与现有年票收费系统的无缝连接;2、考核年票收费系统及年票打印系统的业务拓展性需要的总体解决方案;3、考核本项目所有的技术要求。达不到要求的竞标无效。
同时售后服务及要求第4、5、6条款序号相应改为“5、6、7”。
四、本项目评标方法更改为最低评标价法,即“谈判小组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为依据,对竞标文件进行评审,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依次按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本项目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截标时间原为“2009年11月18日下午3时整”,现更改为“2009年11月23日下午3时整”,谈判时间相应延后。
该更改通知为路桥费年票标贴采购(KWAD2J20090425)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