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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视频无线通信指挥车采购(KWJ2006-225)更改通知(一)
发布时间:2006-10-28

各竞标人:

移动视频无线通信指挥车采购(KWJ2006-225)谈判采购文件更改如下:

1、谈判采购文件 “货物需求一览表”原采购货物“移动视频无线通信指挥车”更改为A1分标。

2、增加采购A2分标货物,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A2分标

项 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参考品牌、型号规格

1

超小型数字记录仪

2套

XF-V500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及用途

通过专用接口将音视频信号输入/影音信号通过数字压缩以MPEG-4数字压缩格式、SD卡存储/标准USB接口/5V超清晰摄像机可直接从机上取电摄像/LCD屏幕可即时回看录像资料/标准AV接口输出影音信号/可更换锂电池/体积小、重量轻、便于伪装和携带

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1.竞标时,必须提供包含该设备生产商编写的、完整的、中(英)文版的性能参数描述文件彩页(可以是从生产厂家网页下载的PDF或HTML文件),以供评标时核对,若不提供或提供的文件没有详细性能参数描述,则竞标无效。当竞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性能参数与该设备生产商提供的性能参数不符合时,以后者准;

2.设备必须是全新。设备到货后,供货商和购买方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设备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货商应负责更换和补发;

3.由供货商免费安装调试设备,确保系统能够安全、可靠、准确地正常运行24小时后,由最终用户,就功能的完善性、操作性、灵活性、可扩展性对设备进行逐一操作检验;

4.供货商应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设备及附件均享有一年免费保修。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作出回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

5.供货商保证所售设备自购买之日起三年内有备件供应;

6.培训:供货商应提供系统的使用现场操作培训;

7.保修期后,每年至少有一至二次回访;

8.交货时间:现货;

9.交货地点:广西区公安厅(采购人指定地点)。

3、请各竞标人收到传真后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回传,传真号码:0771-5329928。

其它条款不变。请按上述更改进行竞标。

收文单位名称:                              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8日

TEL:0771-2023972 FAX:0771-2023971 E-MAIL:kwzbzf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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