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该更改通知为桃花江徐家、肖家船闸工程(KWCD
1、原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报价在业主公布的预算控制价15%以上,投标单位必须随投标文件提供上述下限差额部分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保函)”,现更改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预算控制价85%以上时,投标单位必须随投标文件提供上述下限差额部分作为履约保证金,开标时提供交纳证明(进账单或电汇单或收据)。履约保证金存入的账户名称: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桂林市工商银行叠彩分理处;账号: 2103200209249066862”。
2、本工程计划工期为720日历天 ,原计划竣工日期:“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原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签,但可用签字章代替签字”,现更改为:“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执行,但可用签字章代替签字”。
4、招标文件第147页附表
5、取消原招标文件中第63页至第73页“表5-1”至“5
6、原招标文件第150页“投标函”格式取消,按后附“投标函”格式要求执行。
7、原招标文件第153-155页“桂花市桃花江船闸项目工程费汇总表、建安工程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格式取消,格式要求按附后内容执行。
建设单位(盖章):桂林市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