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水上执法船设计及建造项目(LZG09-241)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第18页,条款号
2、原招标文件第18页,原“备注”内容,更改为:“1、本明细表中的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2、评标时,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本主要材料设备及明细表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中,含有唯一的参考品牌特定的技术参数要求的,有权认定该项技术参数要求不作为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原招标文件第36页,条款号9.1内容,更改为:“交付使用期:签定合同后180天内。”
4、原招标文件第61页,条款号4、(3)内容,更改为:“自2006年以来有建造
其余各项不变,请按上述更改内容进行投标。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