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城区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第Ⅲ、Ⅳ标段招标评标工作已经完成,评标结果为:第 Ⅲ 标段: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预中标价为壹佰伍拾玖万壹仟贰佰叁拾壹元壹角柒分(¥1,591,231.17);第 Ⅳ 标段:柳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预中标价为贰佰柒拾伍万贰仟肆佰壹拾陆元肆角捌分(¥2,752,416.48)。招标人拟将合同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评标结果按规定公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遵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委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进行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机构:河池市纪委监察局、河池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河池市纪委监察局、河池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 编:547000
代理单位: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