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标人:
本项目需作如下更改:
1、第22页(售后服务要求)“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更改为“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2、第26页A分标付款方式更改为“A分标: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给乙方;系统安装并通过初步测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给乙方;剩余的合同金额在系统正常运行6个月,如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付清给乙方(不计利息)”。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