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标人:
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需作如下更改:
一、第15页:“说明:”增加1条如下:
“4、评标时如果发现本一览表中“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含有某一品牌特有的技术参数或限制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不作为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处理。
二、第15页:
原为:
项 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6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台 |
14 |
5.元素灯系统:每个灯架装8只灯,可铜、锌、钙、镁、铁、锰、钾七种元素可连续测定。灯位自动设定,自动微调。 |
现更改为:
项 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6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台 |
14 |
5.元素灯系统:每个灯架装6只灯(含6只)以上,可实现铜、锌、钙、镁、铁、锰、钾中6种(含6种)以上元素连续测定。灯位自动设定,自动微调。 |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