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标人:
科技综合大楼监理服务采购(YSCJ200983)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作以下更改:
(1)、采购文件第23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第三十九条第1款原内容为:
“监理酬金总额的计取:
监理酬金总额=收费基价( 万元)×监理费率下浮系数( % )= 万元(大写: )
监理酬金为暂定数额,监理酬金总额最后结算以审计机构审核后的施工合同总价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发改价格按【2007】670号通知的规定计算出的收费基价乘以下浮系数计算。”;现内容更改为:
“监理酬金总额的计取:
监理酬金总额=工程概算总额( 万元)×监理费率( % )= 万元(大写: )
监理酬金为暂定数额,监理酬金总额最后结算以审计机构审核后的施工合同总价作为计算基数乘以报价监理费率计算。”
(2)、采购文件第31页竞标函第1项原内容为:“我方在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文件及考察现场后,我们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了该施工监理竞标文件并愿意遵守采购文件的要求,承担并完成该施工监理服务。同意参照发改价格按【2007】670号通知的规定,下浮________%收取监理费用,同时理解此费用已包含竞标人完成该工程监理的所有费用。”;现内容更改为:“我方在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文件及考察现场后,我们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了该施工监理竞标文件并愿意遵守采购文件的要求,承担并完成该施工监理服务。同意按________%的监理费率收取监理费用,同时理解此费用已包含竞标人完成该工程监理的所有费用。”
请按以上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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