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该补充更正说明为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12#基础实验楼建筑方案设计(KWOZC5G2009037)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投标人资格由“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法人资格并具有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丙级及以上城市规划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收费资格的设计单位。”更改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法人资格并具有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收费资格的设计单位。”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2009年9月9日上午9时整”更改为“2009年9月16日上午9时整”,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09年9月15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其余事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