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该更改通知为数字讯问系统采购(GLZFCG2009A0030)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第9项“交付使用期”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现更改为:所有设备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到达现场,设备验收合格后3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期(所有设备到场及安装调试完毕)不得超过45天。
二、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中“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和接收时间”原为:2009年8月26日上午8时整;现更改为:2009年9月4日上午8时整。
三、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截标时间”原为:2009年8月26日上午9时整;现更改为:2009年9月4日上午9时整。
各投标人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0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