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KWMZ5G2009025
项目名称: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园规划方案设计
二、首次公告日期:2009年06月12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现就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园规划方案设计(KWMZ5G2009025)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3建设规模及招标文件第22页的计划新建建筑及面积的内容修改为:总建筑面积125000?(不含教职工住宅楼及剧场面积),规划设计建筑面积可浮动在±10%以内。其中:⑴教学大楼(80个教室);⑵实训大楼;⑶多媒体及计算机教学大楼;⑷教研办公综合楼;⑸学生公寓楼;⑹图书馆大楼;⑺学生教师食堂;⑻体育馆;⑼公共卫生及其它生活卫生用房;(10)教职工住宅楼15000?(集资建房);(11)学校大门;(12)剧场(容纳1600座位,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现有规划用地的基础上是否还能规划剧场在内)。
2、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须知前附表及第7页总则1.2招标范围修改为: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园规划设计(含小区规划设计及建筑总平面布置)及所有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其中教职工住宅楼只需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即可。
3、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20内容修改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给予补偿金见本招标文件总则第30.1条。
4、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须知总则1.1项目投入总资金修改为:1.875亿元。
5、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须知2.4及第9页的
6、招标文件第17页投标须知30.1条修改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完设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对未中标人进行补偿,入围的3名投标人中未中标的其它2名各补偿5万元,其余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达到设计深度要求的各补偿3万元,获得补偿的投标人的设计成果,招标人有权使用其设计成果。
7、招标文件第20页合同条件的付款方式修改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5%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通过政府规划部门审批后,支付余下所有设计费。
8、招标文件第22页第二条设计要求的第(二)款新校区建设有关数据的第7点改为第5点其余内容不变;并增加第6点其内容为:6、规划设计内容:建筑总平面布置,小区规划设计。
9、招标文件第24页第七条设计成果要求中第1款: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第(2)项修改为:方案图册(图册规格及份数);方案图册采用A3纸张,4份(中标方案定稿后中标人另行提交15份方案)。
10、招标文件第24页第七条设计成果要求中第1款: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第(5)项设计方案的提交修改为:每个设计单位必须提交二套方案(含新校园小区规划设计及所有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其中一套设计方案中必须有一栋高层建筑物作为校园的标志性建筑;另一套设计方案按多层建筑设计。
11、招标文件第50页第一条总则的第(五)款修改为:投标技术文件和投标商务文件分值汇总、标明排序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得分高低确定前3名为合格的入围单位推荐给招标人。
12、招标文件第51页第(三)款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商务文件得分表中评分标准的“设计资质及管理体系认证。满分20分”修改为:设计资质及管理体系认证满分25分。
13、招标文件第52页第(五)款计分办法的第(4)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得分高低推荐前三名为合格的入围单位。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
14、招标文件第53页第三条定标原则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将以报价合理、设计方案合理等为依据,考虑投标单位信誉、业绩和能力等因素,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作为第二轮评选的入围单位(当得分相等时,以投标价较低者优先)。入围的三家投标人进入方案优化阶段,方案优化全部完成后,达到规划部门评审要求后,将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讨论评定,由招标人在入围单位中确定其中一名为中标人。
其它内容不变,请遵照执行!
四、采购人地址:河池市教育路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韦仁铁 0778-228307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河池市南新西路159号区种子公司二楼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