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该更改通知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GLZFCG2009A0022)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投标文件递交与接收时间原为:“2009年7月29日上午8时至9时”;现更改为:“2009年7月30日上午8时至9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2009年7月29日上午9时整”;现更改为:“2009年7月30日上午9时整”;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原为:“桂林市中山北路2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标厅(前楼五楼),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届时验证,否则投标无效”;现更改为:“桂林市中山北路2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标厅(前楼五楼),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须为原件,届时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原为:“2009年7月9日至2009年7月28日正常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现更改为:“2009年7月9日至2009年7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各竞标人请按以上更改以后内容执行,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