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藤县和平镇石桥村山塘灌区维修工程(KWDZ3G2009105)项目评分方法中21.2.1商务标(三)“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作无效投标处理”;现更改为“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投标报价将不作为有效报价,不进入评审时的合理低价C的计算范围。”
特此通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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